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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 发表于 2008-4-23 21:58

向22号拍毕业照的同学征求“学士服稻草人”相片

大家好。我是04级的,22号照毕业照那天,我搞了一个创意,弄了一个稻草人,把学士服穿在上面,拍了一些相片。
       这个造型,很多人感到好奇,很多人觉得恐怖,也有些人觉得很好玩。对此,我首先为我的行为,以及那个造型给大家带来视觉感观上的不舒服表示道歉。
       这个构思,承载我自己大学四年最后的情感,很强烈。
       我向大家,全校的同学,如果你们拍到的相片里,出现这个造型,哪怕这个造型在画面中很小很小,只要出现,我恳求你们可以发给我。即便你看到你同学朋友,师兄师姐的相片里有,也恳切希望你们可以发给我。跪谢。我的QQ是:181027682

[attach]10969[/attach]

小白猪 发表于 2008-4-23 23:47

感觉楼主坐在半空中,虽然知道不是半空。

顶垃圾信个肺 发表于 2008-4-24 13:31

楼猪严重无品

你一张都无影到?
你知5知道自己几过分,你是米应该征求下被摄者意见先啊
人地班影毕业相准备抛帽,你过来梗搞,麦心情都无晒啦
都5知你点解可以梗自私
大家千万不要发相比呢个无品之人
有千言万语的粗口忍住了,化作一句,太阳楼猪一万年~!

gsxyf 发表于 2008-4-24 14:01

你自己都觉得个造型会令人觉得恐怖,当你拿来放在别人的毕业合照后面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不敢保证拍摄人员会去移开它,如果我们那本用来留念的毕业相册上面有这个东西的存在,我们是什么感受?你还将我们做为背景来拍它,你连问一句我们是否愿意都没有!当你看到那天的场面,就不能体会到这张合照对我们的意义么?
你的创意我无法理解,或者我还没到你那个境界,但起码,我还知道某些时刻需要顾及他人的感受。
你也是04级的,为什么不在你们班拍毕业照的时候带上它去拍,而要在其他学院拍的时候拿出来??

阿信 发表于 2008-4-24 15:43

首先,我为我的行为的失策的地方,跟所有受影响的人道歉。
其次,我也有我的立场。所有关于争议的地方,只不过都是大家的观点与角度的不同。我不作辩解。
最后,作为我大学四年最后的总结,情感意识的表达,我只恳求能理解,能包容我行为的同学朋友,帮忙把你们手头上有关于这个造型的相片发给我。我自己照了很多,只是想收集所有的相片。

我叫陈华信,宿舍在21栋104,有意见的,想骂我的,想扁我的,或者,想跟我讨论交流的,可以找我,随时欢迎奉陪。

我只龙猫唔食烟 发表于 2008-4-24 16:24

我手头也有几张那东西的照片,但我不想发给你,因为那东西太恐怖了,让我家某某发噩梦了。

阿信 发表于 2008-4-24 17:54

楼上的,还是首先向你道歉,跟你陪不是。
既然恐怖,就消灭掉它吧,当然,我希望你消灭掉它的方式,是发给我。感谢不尽。

晓轩德主 发表于 2008-4-24 22:53

4楼的,楼主就是在他们班拍毕业照的时候带上去拍得,最主要是他跟那个稻草人合影。也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吧。这是他的个性,也是他的自由,有些人觉得很恐怖有些人觉得很好玩,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donkan8 发表于 2008-4-26 10:29

楼主啊,有些个性化的东西,就不要在公共场合拿出来显了
PS:我倒是欣赏你这个创意,虽然它看上去不那么舒服

donkan8 发表于 2008-4-26 10:31

[quote]原帖由 [i]晓轩德主[/i] 于 2008-4-24 22:53 发表 [url=http://www.gdcc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7572&ptid=22486][img]http://www.gdcc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4楼的,楼主就是在他们班拍毕业照的时候带上去拍得,最主要是他跟那个稻草人合影。也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吧。这是他的个性,也是他的自由,有些人觉得很恐怖有些人觉得很好玩,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quote]


朋友,你能想像一位全身散发浓烈香水的女士从你身边走过的心情吗?
香水本身是个性化的东西,拿出来在公共场合显就有点不合时宜了

junjunbean 发表于 2008-4-26 11:48

BS,恶心的说,真没品!:funk:

阿信 发表于 2008-4-26 12:05

个性与公共,一直都是博弈的双反。
这个造型的创作,我从来没有想过“恐怖”“吓人”二字
吓人的不是我的创意,而是“学士服”
在拍摄期间,有一个镜头是拍“它”在教室走廊和后门,看着学生在教室里学习
这个画面的拍摄,就得到了那个班同学的支持。我很感谢他们。

我承认,我有操作不当的地方,当我从来不觉得,个性的东西不能在公共场合出现。
拖手,拥抱,接吻,这些以前都是个人闺房里面的事情,现在到处可以见
还有人体彩绘呢?

很多创作,并不是什么个性本身,而是必须要借助社会的情境。
无法理解的,我不在乎。我给大家带来不快的,我也道歉了。
那么,我就这剩下坚持我的立场。
至于跟贴骂我“无品”的人,我只觉得你们缺乏包容。

小kyo 发表于 2008-4-26 12:14

呵呵,MS我认识楼主。

阿信 发表于 2008-4-26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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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xyf 发表于 2008-4-26 13:48

也对8楼说

你有拍它的权力,但我们没有陪它拍的义务。
即使其他班的人都支持和它合照,只有我们反对,都没关系,
我不知道你拍它和别人的时候是什么场景,
我们那张相是用来贴在留念的相册上面的!!
我不想那本相册上的任何一张合照有它的存在。

我只龙猫唔食烟 发表于 2008-4-27 12:21

楼主,有没有觉得你那件东西像拜祭死人的纸扎公仔?
其实如果你把你的创意摆在其他时间拍,就像上面两张在路边的,没人会反对你
但你把纸扎公仔放在人家喜庆的班级毕业典礼照片里
能不令人不舒服吗?

要不你把你那叫创意的换上你的衣服摆在你家门口,看你家人怎么说?

阿信 发表于 2008-4-27 13:01

我不想争辩,见仁见智的东西,都是婆说婆的,公说公的。
我承认我的操作有不当的地方,但我从不觉得这个创意本身有任何问题。

想骂的,可以继续。

我只想那些有“它”相片的,可以理解支持我创意的学生把相片发给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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