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注意啦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毕业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2008年是暂缓就业的最后一年。暂缓就业的最后时间是2008年6月30日。此时间之前,毕业学生已经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接收证明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如果在暂缓就业截至时间之前毕业生没有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毕业生学生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毕业生毕业院校,由毕业院校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 想把档案和户口 挂靠的可以找我哦~~~~上门服务,优惠办理 就是所谓的打回原形。可能当初制造报到证的人压根没想过,报到证在未来可以有人不要的 这些关系真复杂,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一拖拉的东西到底该怎么做。 似乎这东西没你什么事吧? 楼上,报到证这东西看你怎么用。。。对于想进公务员,国企的特别有用,不信你试试?!:funk: 他丫的就是再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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